男同 小说 青岛中院发布实施赏格通知:未实践金额3.3亿元,最高奖励990万
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东谈主民法院 男同 小说
悬 赏 通 告
(2024)鲁02执383号
被实施东谈主: 西王海外买卖(青岛)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敦化路138号3801室。
法定代表东谈主: 王伟,董事长兼司理。
被实施东谈主: 西王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邹平市西王工业园。
法定代表东谈主: 王勇,董事长。
被实施东谈主: 王勇男同 小说,男,1950年6月8日生,汉族,户籍地方地山东省邹平市韩店镇西王村171号。
被实施东谈主: 王棣,男, 1983年9月14日生,汉族,户籍地方地山东省邹平市韩店镇西王村171号。
未实践金额: 330,068,650.66元
王勇
王棣
男同性爱凡向本院举报上述被实施东谈主遁藏、升沉的财产印迹(不含本院已掌执的印迹),匡助法院实施到位的,按内容到位实施款的3%支付赏格金。
赏格事由: 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东谈主民法院作出的(2023)鲁02民初183号民事融合书照旧发生法律效用,被实施东谈主拒不实践生师法律文牍详情的给付义务,肯求实施东谈主向本院肯求发布实施赏格通知搜集被实施东谈主财产印迹。
赏格条款: 凡向本院提供被实施东谈主有用财产印迹(不含本院已掌执印迹),匡助法院实施到位的,按内容到位实施款的3%支付赏格金。
举报电话: 0532-83098290(董法官)
本通知有用期: 2024年10月21日起至2025年10月20日止。如肯求东谈主在期限届满前肯求撤离赏格实施的,或因其他原因赏格实施闭幕的,本院将在官方微信公众号公晓喻知,本赏格实施通知即时失效。
本院谛视欢喜: 对举报东谈主员的身份过火提供印迹的关系情况赐与秘密。
2024年10月21日
作家|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曹天健 通信员 晓戈男同 小说